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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实现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目标,是马克思、列宁关于“国家治理”理论的基本核心追求,是当下新时代时期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发展,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实对于应对大数据时代国际竞争与挑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本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角度,通过分析群众的定义、以及列宁和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群众观的创造发展,来解读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科学内涵和重要内容,并且从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现实难题的解决路径三个方面论述了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念当作准绳,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从人民的实际的出发,是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转型的重要思想指导。其次,本文在分析了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之后,联系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科学技术飞速进步,政治文明与经济文明也进一步深化,但是伴随着我们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冲突日渐增多,社会矛盾也逐渐激化的现实国情,以及政府的监管不力与滥用职权、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高与盲目表达利益诉求等诸多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道路上的阻碍与困境,更加深入地去了解、分析了社会治理的概念与特点,以及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合理性与历史必然性。最后,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思想指导,为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提供了三个方面的路径选择,包括:要明确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主体的实现形式、为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法治”与“德治”双管齐下、缺一不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转型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党、政府以及全体人民群众,始终不移的坚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正确指引,坚持人民利益优先以及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始终坚定信心,理性对待当前社会治理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法治化进程遭遇的瓶颈,及时反思、归纳总结其中的缘由与因素。相信通过我们党、政府以及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早日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