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已经成为了共识,区域间的合作可以很有效的促进区域的整体发展也已经被诸多实例证明是可行和真实有效的。区域内部政府间的合作也越来越被关注和研究,良好的地方政府间合作可以有效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共赢。中原经济区是在国家明确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体后,我国政府竭力打造的以促进中部崛起为目的的重要经济区域。同时,中原经济区是几个经济区中涵盖行政片区最多的区域合作经济体,中原经济区内部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完善与有效运转,自然就成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中需要认真探讨的重要课题。由于中原经济区的提出较晚,学术界对于该区域的具体研究还不是很丰富,特别是对该区域的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的研究不多,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依据国内外区域管理理论和政府合作的相关理论,运用历史文献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理论实践相结合法,结合中原经济区发展概况和相关政府间合作的成果,构建了中原经济区良好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四个部分,即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区域政策协商机制、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区域合作监督约束机制。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本论文选题背景,对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理论工具,以及创新点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二部分对中原经济区和政府合作机制等相关概念进行综合的概述;第三部分构建了中原经济区应该具备的四个区域合作机制;第四部分深入分析了中原经济区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目前发展的现状以及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总结分析了政府合作机制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原因;第六部分针对中原经济区地方政府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解决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