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传递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愈发受到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重视。企业管理当局为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有强烈动机通过纳税筹划减轻税负从而增加税后利润或规避涉税风险,或者会有意识地借助盈余管理手段修饰财务报告信息,这都将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而本质属于税收动机的创造性会计行为的纳税筹划以及过度的盈余管理行为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危害,将严重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国内外学者对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做了大量成果颇丰的研究,但鲜有人将二者结合研究。同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有着许多理论依据上的同源性以及共同法律边缘性,在实务操作上存在着统一与矛盾。 基于以上背景,文章选择房地产行业作为代表行业,对所得税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研究。本研究兼用规范与实证研究方法(以实证研究为主),旨在通过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关系的探讨研究,为政府监管部门及财务报表使用者指明方向并提供政策建议。 文章首先回顾国内外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综述,然后从经营规模变化的角度分析我国房地产行业十年来的发展,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介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行业特征,并分别介绍房地产上市公司纳税筹划现状与盈余管理现状,为实证研究打好基础。实证研究部分的样本来源于2009年、2010年、2011年沪深两市A股房地产类上市公司的年度报表数据,其中剔除所得税费用小于0及不全数据的公司。在构建的多元回归模型中,盈余管理程度用修正Jones模型计算出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描述;所得税纳税筹划用所得税税负、会计-应税差异(稳健性检验)描述,实证数据运用SPSS进行统计分析。 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房地产上市公司中整体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且证实年度盈余管理行为以人为正向调整为主;房地产上市公司向下盈余管理主要出于避税动机,盈余管理程度越大,所得税税负越低;而向上盈余管理的同时,房地产企业也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因此,盈余管理程度对所得税税负的影响不显著;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越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空间也越大。文章结尾,根据我国现状,提出综合治理对策,为有关部门加强盈余管理控制及反避税研究提供了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