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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审理的认识与实践探索已有20余年的历史,虽然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一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共识,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分歧与困惑。理论界关于行民交叉案件的概念、原则、审理机制等方面的理解莫衷一是,有很多代表性的观点,其观点各有其道理亦存在不足。而在司法实践中,基本形成了分开处理、合并审理、附带诉讼等行民交叉案件处理方式。这些方式由于本身存在着某种缺憾,往往并不适应我国的司法实践,在运用处理的过程之中,相关案件的界定不清、效率低下,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维护。而在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行民交叉案件审理机制,这些国家的经验对于我国构建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审理机制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采用理论联系实际、比较分析的方法,从介绍我国行民交叉案件的相关基础理论入手,对我国行民交叉案件审理的现状进行了阐述,通过分析我国的法治实践和借鉴国外的经验,得出了应当构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二审合一”的行民交叉案件审理机制这一结论,这一机制从理论上来说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够克服实践中现有体制下的很多障碍和问题,也能够充分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利益,希望这一审理机制创新能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