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公民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目前,世界很多国家都规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随着市场化进程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些新型诉讼层出不穷,主要集中在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特征的诉讼。由于我国立法方面的缺失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此类诉讼大多数都被法院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权利需要救济,公共利益的受损迫切需要我国尽快建立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民事公益诉讼成为社会大众和司法领域关注的焦点。建立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已成为当务之急。而目前我国对民事公益诉讼还没有做出立法规定,再加上受到传统诉讼理论的限制,例如当事人理论,直接利害关系原则等理论的束缚,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层层受阻。本文在参考借鉴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及特征,同时对国外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考察研究,作者认为我国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就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一些粗略的构想和见解,希望能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尽一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