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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而言,2002年是公司治理年。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以2002年“第一号文件”的形式与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规范组织结构和市场运作。公司治理所决定的是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公司大的战略和发展方向,是这些方面的机制安排;形成利益相关者之间有效的制衡关系,是公司治理首要的方面,这也是所有公司运营的起点。由这个制衡关系就派生出一系列委托关系,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董事会又委托经营者来管理公司,紧接着又派生出治理结构问题,即“三会”之间及其与经营者之间如何制衡、决策、激励和监督。多年来各国企业的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既需要国家对治理结构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又应制定与市场环境变化相适应的、具有非约束性和灵活性的公司治理原则。
本文通过对兴业公司案例的详细分析,以及公司治理概念的介绍与国际上二种主流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提出了解决兴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些方法,并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面临的窘境及在我国实行优化公司治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期能使中国及早地与世界发达国家同步,实施较完善的治理。中国的各类公司将在全球化浪潮中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公司治理结构以适应WTO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