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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随着云南省不断加大水利水电建设投入,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云南省水利、水电建设的持续发展,已经并且还将持续产生数以万记的水利建设工程移民。从迁移性质来看,他们属于非自愿移民,随着非自愿移民的增多,移民的生活和收入问题也成了政府和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从历史经验来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给移民带来的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并没有在工程建设成本中得到真实的反映,移民搬迁后不能获得足额的补偿,受影响的人群不公平地承担了工程建设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基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得不到恢复,导致生活水平严重下降,陷入长期的贫困中。那么在云南省水利水电建设中,工程移民通过安置后,生活条件比起以前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文章以“掌鸠河引水工程”为案例,从移民的收入着手,通过对比分析得出移民在迁移前后收入的变化,找出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并为云南省以后的移民安置政策提出现实可行的建议。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分析了被动性迁移对移民收入的影响,得出结论:工程性迁移会对移民的收入产生正影响,也会产生负影响,这主要取决于移民的人力资本存量和经济发展体系的差异。为了理解移民家庭个体特征差异对移民收入造成的差异,文章通过对工程移民的个体特征进行分类,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实证检验了被动性迁移对不同特征移民收入的影响差异。得出结论:移民家庭劳动力的数量和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决定了一个家庭生产能力的人力资本存量,这种人力资本存量是影响移民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文章通过对不同社区特征考察,引入社区特征变量分析后得出:安置在离城市比较近的村庄,居民的收入来源广泛、收入的结构趋于完善,社区环境赋予其较好的人力资本发展空间,让其充分发挥劳动能力,这些家庭收入也就相对较高,而距离城市较远的安置区的家庭,在收入结构上比较单一,收入来源狭窄,人力资本得不到有效转移和发展,收入相对就低得多。通过以上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文章建议在移民的安置过程中要考虑到移民在迁移后生产生活重建的区位优势,合理的选择移民的安置区,在移民搬迁后,要加大对移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移民人力资本存量,有效地实现劳动力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