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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进程是一个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权力体系重新调适、社会结构急剧分化的过程。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略是通过权力的下放与分税制度的改革等举措,致使地方政府由中央在地方上的代理人转变为具有自身利益结构的行为主体,加之,制度建设的滞后性,使得本身代表公共利益的地方政府具有过度自利性的倾向。市场化改革与地方政府的过度自利性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其角色的变迁与行为的选择皆源于此;地方政府的过度自利性在市场化进程中主要表现为,政府角色企业化、短期政绩最大化、政府权力寻租化、政府行为非规则化,所表现的负效应是与民争利的加剧、合法性认同的危机以及市场秩序的破坏;而地方政府过度自利性的缘由则是由于在市场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自利动机的激起、机会的增加以及公权力约束机制的低效。因此,正确认识与矫正地方政府过度自利性,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增进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鉴于此,通过削弱地方政府过度自利性的动机、减少过度自利的机会,建立健全公共权力约束机制等对策来予以矫正地方政府的过度自利性实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