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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中政策性强、投入多、规模大的生态修复工程,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退耕还林政策、资金运用情况、退耕还林的成效及其后保持等也同样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都需要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回应。本文选择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平凉市灵台县、张掖市山丹县等7个退耕还林典型县(区),通过对样本县及样本农户的典型调查和跟踪监测,分析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整体运行情况,评价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取得的主要进展如下:1、退耕还林工程运行情况良好:甘肃省退耕还林自1999年实施以来,至2007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69.22万hm2。样本县累计营造生态林9.8万hm2,占累计完成退耕地还林面积的95.27%。绝大部分退耕地是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样本县25°以上陡坡、16-25°产量低而不稳的斜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耕还林分别占全部退耕还林面积的45.49%、36.41%、9.39%;林草种植结构合理,完全达到了国家的检查验收标准。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中,能坚持退耕还林公示制度,粮食和现金补助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2、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研究样本县累计治理沙化和陡坡耕地9.4万hm2、绿化宜林荒山荒地12.79万hm2、实施封山育林0.87万hm2,全部郁闭成林后森林覆盖率将提高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33个百分点。民勤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3.6个百分点;样本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71.7%,土壤年侵蚀量减少了54.1%,2005年和2007年安定区单位面积产沙量每年分别降低了54.79%和77.16%。反映出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全省森林资源明显增加,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土壤侵蚀和风沙危害得到了一定的治理。3、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999-2006年样本县参与工程人数占样本县人口总数的23.1%; 2007年退耕农户家庭总收入是1998年的2.72倍,平均每年提高30个百分点; 2006年样本县的国内生产总值比2002年增长了67.32%;350个有效样本中321个家庭每年都有人外出务工,占样本总数的91.71%,2006样本县向外输出劳动力比2003年增加了35.18万人次,年均增加11.72万人次,劳务输出创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98%;样本县武都区在退耕还林区内兴办农家乐直接创收130余万元。说明工程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表现在投资额大、受益人口多,增加了退耕农户家庭收入,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另外还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建议国家继续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并将建设任务重点向西部脆弱省区倾斜,在工程建设中注意扶持后续产业,加大林木和林地管护,加强对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