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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可持续利用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因而也是可持续发展中最基本的核心内容之一。土地可持续利用具有复合性含义,从土地利用的目的来看,土地可持续利用就是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护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同时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土地供求关系来看,土地可持续利用就是达到土地供求的持续平衡,这种供求的持续平衡是通过把土地资源无弹性的自然供给量,转化为有弹性的经济供给量,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土地资源需求。从人地关系角度出发,土地可持续利用就是人地关系的协调共荣,即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和景观环境,要不断满足发展的当代和今后人类生存生活、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需要。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是保证土地资源持续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 内蒙古杭锦旗地处黄河上游、鄂尔多斯高原北部,地貌类型由黄河冲积平原、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高平原、砒砂岩流失丘陵区和毛乌素沙地等组成。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灌溉农业、草地畜牧业、沙地生态林业和矿产开发业等为主。旗域内,风蚀沙化、草地退化、土壤次生盐渍化、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土地退化现象严重。地区经济不够发达,地方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水平低,加之土地退化已成为制约该旗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杭锦旗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已成为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杭锦旗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依据该旗自然、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因素在一定的空间及可预见的较长时间内的变化和稳定性,通过调整和转变一定区域内土地利用系统的结构以及由此而决定的功能效益,力求保证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达到生态持续、经济可行和社会可接受的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