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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在逻辑主线上,首先从征信的起源和概念入手,揭示了征信及征信行业内涵,接着分析了征信产业的发展趋势;其次,研究了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征信行业的现状;然后,在对公共征信机构和私营征信机构运营的比较分析中,指出法律制度、适用的模式等问题对征信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总结了良好征信体的标准;之后,具体研究了现阶段我国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公共征信系统)、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政府推动的私营征信系统)、联合信用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一个市场化运作的私营征信机构)的运营特点,对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征信机构运营的实践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富有操作意义的策略建议。本文第一章从信息共享及征信的概念出发,考察了征信特别是中国征信历史,然后总结了国外征信行业发展规律,接着对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的运营框架进行了分析。征信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聚焦旧中国征信业发展历史,主要体现在中国征信所的兴衰。以信息共享为主要任务和主要特征的征信产业是自然垄断的,只要有一家机构没有掌握全部的数据,这种趋势就将存在。征信机构获利必须拥有“完全”的信息,拥有信息的面越大获利可能也就越大,这是导致产业变化的动力之一。第二章分析了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征信行业的现状。我国对信用权的法律保护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立法、个人信用信息部门分割、信用信息与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分界不清、部门的利益冲突、信用信息市场的不发达等使现阶段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业务前景展现的市场很好,而现今的市场却很淡;可以和需要开拓的市场很多,而实际做的工作却又很少。第三章比较了公共和私营征信机构的特点,分析了欧洲和美国的征信运作经验。公共征信机构和私人征信机构是职能、目标市场互相补充,略有竞争的两种机构。欧洲的公共征信机构仅仅采集那些超过最低限制之上的贷款数据,给私人征信机构的发展留下了明显的空间。美国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征信行业的发展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一个良好的信用体系必需可获取正面及负面数据,数据保证准确和及时,拥有最广泛的数据来源提供者,民营资本的参与,公平平衡的法律约束。第四章具体分析了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和一个市场化运作的私营征信机构运营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征信机构建设政策建议。尽管目前中国私营个人信用信息征信机构发展步履艰难,但仍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尽管央行征信报告对申请人的信贷记录有详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