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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政治肌体的顽疾,是经济建设的蛀虫,更是民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中国官员人数众多,其中不乏腐败官员。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官员腐败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反腐工作在整体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国官员贪污腐败的现象还十分严峻。有着反腐利器美誉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一百多年来在海外诸多国家顺利实施,对该国的廉政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近30年来,对该制度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和探讨,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与人民所期待的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制度执行效果不佳,推广效果不显著。当前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实现的阻力除了在于制度设计本身尚存在一定缺陷之外,更多的在于制度执行方面的困境。本文正是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新的社会动态,利用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广泛搜集并阅读各种文献资料,比较分析域外成功国家的先进之处并总结归纳启示,梳理近30年我国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试着分析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实施障碍,并提出相应的健全该制度的法律意见,希望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早日像域外多数国家那样真正发挥“阳光法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