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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小微企业、涉农主体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定向降准政策作为央行定向促进小微贷款、涉农贷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比起传统的货币政策更为准确和灵活,其能否通过银行信贷渠道传导,缓解小微企业、涉农主体的融资约束,促进小微企业、涉农主体发展,帮助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转型升级,仍有待探究。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后外资银行的涌入、民营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银行竞争程度的变化也可能影响定向降准政策下不同银行的微观行为。本文立足于2011-2018年中国36家A股上市银行的数据,构建非结构性、结构性银行竞争测度H统计量和Lerner指数、市场集中度CR6和赫芬达尔指数(HHI),研究定向降准政策对银行信贷的调控效果、银行竞争程度对定向降准传导的影响。结果表明,首先,定向降准作为结构性货币政策,其具有货币政策的总量效应,定向降准的实施和定向降准强度的增加均能够提升银行的总体信贷水平。其次,定向降准政策的定向调控作用在促进小微贷款方面更为显著,原因可能在于涉农贷款主体除了和小微贷款一样具有经营不稳定、风险抵御能力差、信用资质和担保条件差等不利于信贷获取的特点外,还有较大的自然风险,因此,银行在定向领域的信贷选择中更偏向小微贷款。再者,银行竞争程度的提升会阻碍定向降准对于总体信贷的总量调节和小微信贷的定向激励作用,原因可能在于银行竞争程度的增加,会使得银行和小微企业、涉农主体等关系型借贷的减少,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加剧提高了银行对于风险贷款投放的门槛标准等等。最后,银行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国有银行相比于股份制银行和区域性银行,对于定向降准政策的响应更为积极,原因可能在于国有银行与其他银行在股权性质、策略定位、市场化程度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