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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资本流动的普遍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速,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资本运营的重要方式。正是企业并购,深刻影响与改变世界经济的竞争格局,同时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企业规模扩张等多方面影响,一方面提高经济规模和促进效率,另外一方面减少企业数量扰乱市场秩序竞争。如果增强其并购方的市场力,就可能增加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危险,同时减少竞争者数量容易导致竞争者之间的共谋,从而损害市场竞争。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并购具有两面性,因此,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将企业并购纳入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制度。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反垄断法》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规定,但其规定原则性很强,缺乏实际操作性。本文从对比分析发达国家企业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制度基础上,充分运用经济分析、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国内外的并购立法及制度进行分析,并指出我国目前现有的企业并购立法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积极吸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思想理念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企业并购反垄断规制立法。第一部分论述企业并购的概说,其内容包括企业并购的界定,企业并购的类型,企业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原因,企业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方法。第二部分主要对国外企业并购反垄断法规制进行分析,认真研究美国、欧盟、日本的企业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制度立法进程,对比企业并购反垄断法规制的实体性规定、程序性规定,同时发达国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第三部分分析我国企业并购反垄断法规制的现状,在实体规定方面和程序方面进行分析如申报标准、审查标准、处理标准、申报程序、审查程序。同时对我国企业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如申报制度、审查制度、豁免制度等方面上进行提出问题。第四部分针对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建议,分别从企业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