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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预算执行的根本性制度,是财政、财务管理的基石。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整个预算执行体制和财政支出管理的制度性创新。湖南省于2003年1月开始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至2014年底,省本级1051家预算单位,全省132个市(州)县(区)的19253家预算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湖南省已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撤销会计集中核算、整合国库管理与支付执行机构三项工作成效明显。但是,目前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思想观念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预算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预算细化程度不高;改革尚未完全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改革尚未完全覆盖所有市县预算单位,个别县市区改革推动不力,至今仍处于试点阶段;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尚未全面铺开;部分县市区的改革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不高,效率低下,存在安全隐患;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仍大量存在,降低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成效。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极大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亟待我们重视、研究、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结合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际情况,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完善和规范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对策和建议。首先,要变革和创新国库管理理念;其次,进一步健全国库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第三,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第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第五,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项改革;第六,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第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第八、建立并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