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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法律层面上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广大企业员工的基本利益,与此同时在现实情境中,这也给企业的制度制定和日常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无形压力,因此,相当大的一部分企业会不自觉的或多或少地采取一些行为,借助这些行为来规避劳动合同法,以达到使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当组织的这种规避性行为被员工所感知后,会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是现阶段国内研究极少关注和本研究将要解决的重点及难点的问题。基于此,本研究尝试以来自经济较为发达的华南地区企业的209名员工为调查对象,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来进行探讨,本研究将构建组织规避行为认知、心理契约实现与离职意向之间的关系模型,通过梳理组织规避行为认知、心理契约实现、离职意向的相关研究,首先对三个变量的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界定,并以现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而提出研究假设。其中,组织规避行为认知为自变量,离职意向为因变量,心理契约实现为中介变量。利用软件SPSS23.0和AMOS17.0在文献研究和系统验证各变量的信度效度、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的数据统计方法的基础上,本研究结果表明:(1)组织规避行为认知显著正向影响离职意向;(2)组织规避行为认知显著负向影响心理契约实现;(3)心理契约实现显著负向影响离职意向;(4)心理契约实现在组织规避行为认知与离职意向关系中起部分中介作用。本研究尝试进一步扩展和完善已有的研究成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出发,结合实证研究,希望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与管理实务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