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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变法以来,我国的有志之士在救亡图存的道路上艰难的探索着,历经了重大挫折,可以说我国已经经历了百年的宪政建设历程,但是到目前为止仍处于宪政建设探索阶段,根本没有建成宪政国家。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我国宪政建设缺少背后的文化支撑。而宪政是一种现代文化生活,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称。笔者将从文化的角度入手去研究宪政和宪政文化。所谓宪政文化,是人们在宪政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宪法、一系列宪政制度及与宪政的具体实施有关的意识、心理和文化思想有关的综合体。可以说宪政的产生、发展到逐步完善与宪政文化形影不离,宪政文化在宪政发展的这整个过程当中起到了理论支撑的作用,所以说如果缺少宪政文化的理论支撑,即使宪政制度勉强建立起来也不能说是实现了宪政,缺乏宪政文化支撑而建立的宪政制度好比“行尸走肉”而没有灵魂。 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教训告诉我们仅有器物的富足是不能使我国长久发展,只有符合时代趋势的制度、精神建设才是我们更应该思考的问题所在。并且我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很多与宪政文化格格不入的思想,这些思想阻碍着我们迈向宪政国家的历程。到目前为止这些思想仍或多或少的对我国产生着影响,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我国要想真正建成宪政国家必须要有宪政文化的支撑,当宪政建设和宪政文化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我国宪政建设之路才能拥有更加光明的未来。 可以说宪政的实现是我们向建设法治国家迈出的重要一步。法治国家建设要求宪政的实现,宪政制度是我国建成法治国家的基础。拥有成熟的宪政文化可以保障宪政的具体落实。在文化宪政视角下建设宪政文化应当从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两个层面入手,二者缺一不可。并且不能完全脱离我国传统文化而建设宪政国家,宪政国家的建设是在有益的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各种宪法、各种制度及公民意识、信仰、情感浑然天成的结果,是全体国民共同动员才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