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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数量及价值的增长,人们对汽车保险的需求不断提高,车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和风险规避能力面临巨大考验。为了分摊承保压力,众多保险公司纷纷求变,将目光转移到了资本市场,希望通过汽车保险风险与资本市场融合,将超出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风险转移到实力更加雄厚的资本市场之中。2015年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2014年末我国机动车数量已达15000余万辆,每千人拥有106辆汽车。然而,尽管我国机动车辆人均占有率已向发达国家不断靠拢,汽车保险的承保压力也日益增大,但我国对如何利用资本市场解决汽车保险承保问题方面的研究却仍极度落后于发达国家。有基于此,笔者希望借鉴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保险证券化理念,对我国汽车保险债券进行探索,为我国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或将面临的承保能力不足的问题,提供一个转移风险,增强承保能力的新思路。本文首先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承保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发展汽车保险证券化的价值和必要性,得出汽车保险证券化对我国车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然后,根据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多种保险证券化形式进行筛选,确定了目前最适宜我国发展的证券化方案:汽车保险债券。同时,对其可行性做出进一步分析,确定了以汽车保险债券为突破点的汽车保险证券化发展形式。而后,通过对国外汽车保险债券产品分析借鉴,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基于风险中性测度下的证券定价理论和国内汽车保险损失数据,设计了一个以特殊金融服务机构SPV为中枢,同时吸纳保险公司风险和投资人资金,将超出承保能力的风险份额转嫁到资本市场之中的债券产品方案,并对产品发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