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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刑事诉讼以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为目标;并且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司法资源相对短缺,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对于我国刑事司法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纵观我国的刑事法制史,关于证据开示制度是一片空白,现行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证据开示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倡导的五大公诉改革之一,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证据开示在刑事案件中很少采用。刑事证据开示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所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可能妨碍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迫切问题。 本文在介绍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制度价值和外国简况的基础上,从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不足之处及完善的必要性出发,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构想。本文的写作分四章进行。 第一章: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简述。这一章首先介绍了刑事证据开示及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功能,在这一章的最后,简要介绍了证据开示制度在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和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的意大利、日本的情况。通过这几个方面的铺垫,为引出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打下基础。 第二章: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及其完善的必要性。在这一章的第一部分,通过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的证据开示制度和修改后的开示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大致比较,得出了“刑事诉讼法对案卷移送方式的改变,带来的是对原有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冲击”的结论。在本章第二部分列举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开示制度的规定中存在的不足。接下来,在第三部分分析了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章: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本文拟将这一章作为完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本源性和总括性的原则部分加以分析,希望能够从宏观上指导证据开示制度的完善,使关于证据开示制度的每一具体构想均能达到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的目标要求。 第四章:关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具体构想。这一章针对我国证据开示制度中的不完善之处进行了初步构想,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体现着这样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