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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论”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久之计,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必须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和推动者作用,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要坚决做到“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切实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是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构筑中国北疆绿色长城的重任。“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如何更好地发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组织、规范和监督的作用,协调好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摆在呼和浩特市政府面前必须解决的迫切而现实的任务。论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界定了政府的生态经济责任内涵,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要内容,并针对当前政府履行生态经济建设责任中存在的政府财政扶持力度小、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人员生态责任意识薄弱、政策宣传效果不佳等问题,从政策建设、经济发展以及文化认知三个层面分析其原因,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生态责任法律制度不健全、政策执行力薄弱、经济指标过重、生态指标未列入重要考核指标、文化认知不足、没有梳理正确生态经济责任观念等。为进一步明晰呼和浩特市政府生态经济责任,促进呼和浩特市生态经济建设,提出了创新发展格局、加强队伍建设、改变发展思路、加大宣传推广、完善调控机制等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