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往关于生育意愿的研究颇多,却存在研究方法单一、研究视角宏观、研究内容片面等方面的局限。本文利用湖北省人口学会2010年课题“湖北省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研究”课题组收集到的数据,从生育数量和生育性别两个维度,分析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进而阐释这种差异产生的影响因素。从分析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着手,准确把握人口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现状,有利于确定工作的重点,进而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区居民平均意愿生育数量2.11个,实际平均生育1.74个子女;意愿生育性别比为116.8,实际生育性别比为162.4。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的判断,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之间存在差异性,并由此提出两条假设。为了对假设进行验证,本文使用相关的变量,分别对35~45岁个体的实际生育数量和意愿生育数量、实际生育性别比和意愿生育性别比进行t检验。检验结果显示35~45岁的个体实际生育水平低于意愿生育水平,超过40%的个体并未完成他期望生育的数量,只有10%的个体超额完成期望生育的数量。35~45岁的调查对象实际生育性别比高于意愿生育性别比,具体表现在男孩具有优先出生权,在减少生育数量的时候会倾向于减少女孩的生育数量。在只能生育1个和允许生育2个孩子的情况下,实际生育性别比均高于意愿生育的性别比,高于正常值。以意愿与行为的差异类型为因变量,对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户口,经济水平和性别偏好是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的主要因素。除去以上因素,生育意愿本身的特点、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等也会对差异的产生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