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民工群体是改革开放之后所出现的特殊群体,他们虽具有农村户口,但从事的却是非农职业。他们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以及与之对应的“二元就业结构”的存在,农民工身份的转换滞后于其职业的变换,农民工作为新的产业工人的身份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致使他们长期游离在城乡之间,成为不受保护的“边缘人”,也使得他们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将有利于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而农民工权益的缺损,将影响到他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将影响到农村及城镇的经济发展,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保障公平的本质,因此建立面向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当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很多思路,本文根据农民工的特征及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主张建立针对农民工真正需求和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在具体制度的构建上,按照农民工需求的轻重缓急,分阶段、有步骤地建立有针对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文章还设计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农民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民工社会互助制度以及“公共劳动”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想,并提出了相对可行的实施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