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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公路交通事业突飞猛进,不过随之而来的严峻的交通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公众及学界的极大关注。2010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醉驾”、“飙车”等行为入刑,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扩张危险驾驶罪的范围,又将“双超”、“违规运输化学品”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尽管学界及公众对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多给予正面的评价,但随着危险驾驶罪的司法实践不断深入,围绕着危险驾驶罪立法及司法频频出现的“立法不合理”、“量刑不均衡”、“司法负担过重”等问题也日趋凸显,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如何解决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维护刑法打击犯罪及保障人权的功能,成为目前司法实务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紧扣司法实务当中出现的问题,从真实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入手,运用统计分析等实证方法,首先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及司法实践两个层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依据客观数据作为支撑,总结出目前各自存在的问题,然后分别加以分析和讨论,最后归总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思考及合理建议。本文的具体结构如下:本文的第一部分介绍了调查危险驾驶罪的目的及意义,并得出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能充实及完善危险驾驶罪的理论体系,同时解决危险驾驶罪在现实司法运行当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体现本文的价值。本文第二部分介绍了本文实证分析的基本方法,其中包括样本的选取,样本内容的确定及具体运用的统计研判方法等,这能让读者了解笔者进行此项工作的思路及分析方法,这对厘清本文的框架结构及体现本文的客观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三部分笔者将通过图表、数据列举的形式,形象的展现样本中危险驾驶罪犯罪构成及司法实践量刑处罚中的相关要素,从而客观、全面的展现危险驾驶罪在认定及处罚上的现状及特点。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笔者花费了大量的精力,首先对危险驾驶罪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进行逐个的论证及分析。其次,在危险驾驶罪司法实践层面,笔者对“醉驾是否一律入罪”、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情节、审判方式及过程等司法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重点的考察并着力的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是对第三部分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总结性的思考并提出就立法及司法两方面的适当的建议,以达到本文第一部分拟定的目标。本文的第五部分是结束语,就全文的行文内容及方式进行概括性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