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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举措。庄河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全面实行差额低保政策,保障了大部分贫困线以下农民的基本生活,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由于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致使民政部门关于低保的信访案件颇多,许多群众也对这项本应惠及民众的政策颇有微辞。 文章根据现有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资料描述了鞍子山乡低保对象认定的标准和流程,同时经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分析鞍子山乡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的制度实施情况及效果。在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得出鞍子山乡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困难;认定流程繁琐;低保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量大;低保政策缺乏有效主动的监管;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借鉴国内外多地社会救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采纳数位多年从事民政工作人员的建议,结合笔者本人实际工作经验,从低保管理队伍的建设、认定流程、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和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着手,提出建立低保管理中心、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畅通信访渠道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