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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官员的素质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成为世纪之交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司法改革的核心问题还是提高司法官员的素质问题,因为再好的立法也必须由人来执行。提高司法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司法改革的成败。作为司法官员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官,他们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对检察体制改革,对司法改革意义重大。本文在概述了当前对提高检察官素质的若干观点的基础上,对比国外相关制度,提出了提高检察官素质必须将人的因素与制度的因素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制度改革把合格的人选进检察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制度改革留住人才并使其不断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完善和健全检察官素质制度。 本文共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从总体上分析和评价了各家对提高检察官素质的观点,结合我国检察官队伍的现状、目标和要求,提出要将“人”与“制度”结合起来,完善检察官队伍的素质制度建设。 第二部分:通过对国外检察官素质制度相关规定的对比研究,阐述了改革选任制度的必要性和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检察官任职资格一体化的合理性。进而对相关的人才保障制度诸如身份、经济、惩戒和培训制度提出了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