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而脱贫问题不仅是摆脱资源束缚、区位制约的问题,还是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便成为能否成功脱贫的关键。临汾是山西省贫困县占比较高的市,所辖贫困县自然资源匮乏、远离区域经济中心、缺少对外交流,从贫困县自我发展能力视角对其进行扶贫效果评价研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本文首先梳理临汾2008-2017年的扶贫政策并根据政策内容将10年划分为解困阶段、综合扶贫阶段、精准扶贫阶段和脱贫攻坚阶段,归纳不同阶段的扶贫政策特征。其次,基于贫困县自我发展能力视角,从生产经营能力、开发创新能力、社会支撑能力和人口发展能力四个层面选取指标构建扶贫效果评价体系。再次,以临汾10个贫困县为研究对象,通过两步主成分分析方法,选取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进行效果评价,得出自我发展能力视角下的扶贫效果得分并予以分析。最后,从扶贫效果的影响因素着手,运用灰关联模型分析比较宏观经济形势、收入差距、扶贫资金投入和扶贫重视度对于扶贫效果的作用程度。研究表明:1、临汾市贫困县在2008-2017年间自我发展能力逐年提升,扶贫取得了显著效果。解困阶段生产经营能力和社会支撑能力提升较快,综合扶贫阶段生产经营能力和开发创新能力提升较快,精准扶贫阶段人口发展能力匀速提升,脱贫攻坚阶段生产经营能力和人口发展能力提速较快。2、不同贫困县在发展能力上有明显差异:大宁、永和、吉县的自我发展能力低,受社会支撑能力制约较大;安泽、古县、蒲县自我发展能力较好,生产经营能力和社会支撑能力的拉动作用明显。3、从扶贫效果的影响因素来看,宏观经济形势对扶贫效果影响最大,收入差距和扶贫重视度依次减弱,而扶贫资金的作用相对较小。基于以上结果,本文提出:一方面,可以从发展生产、开发创新、加强社会支撑和提高人口素质出发提升贫困县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要维持经济稳定增长、控制收入差距、高效利用扶贫资金并落实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