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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一切生产、生活都离不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然而其供需之间的矛盾已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变得越来越明显。这种矛盾的日渐发展在我国也不例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城市土地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通过征收手段纳入城市土地范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的需要,国家依法采取强制性手段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征收了农民土地之后给予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然而这样一种行政征收行为由于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致使违法征收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被征收农民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因为我国历史长久以来的封建思想导致了“重实体、轻程序”这种思想的不利影响延续至今,从而造成了目前的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土地征收权滥用、征收过程不公开等问题,使得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对于防止征收机关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土地征收的补偿在征收程序中占据重要地位,合理的补偿才能弥补农民失去土地的损失,然而目前的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着征收补偿的标准过于低下、征收补偿的方式过于单一以及征收补偿的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成为引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最主要的环节,因此这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从土地征收中私权保护的角度切入,以农民权益保障的基本思想为指导,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为主线,对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首先透过几个典型的土地征收纠纷案归纳出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不明确、土地征收决定中听取意见流于形式及补偿标准过低导致失地农民生活艰难等问题。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分别进行了分析,其原因主要包括我国长期形成的“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粗糙的立法架空了农民的权益及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等。最后在总结原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