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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民融资难、农村贷款难、农业发展难以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障碍。上世纪七十年代兴起的小额信贷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为克服农村信贷市场的困境带来了希望。到目前为止,小额信贷已经为全球数以亿计的贫困人群发放了信用贷款,影响了无数的农村人群。但是,在有效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的同时,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小额信贷机构基本上都是执行的高利率政策,但外界对此的看法是不尽相同的。随着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地区全面的展开,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也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议题。同国外一样,我国的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也是采取的高利率政策,但同样也受到一定的指责。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不断放宽。继2004年1月1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而小额贷款公司,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本文针对国内对小额信贷利率这个热点问题,分析了高利率政策满足了小额信贷机构新形势下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并说明了高利率在支农方面的合理性。本文借助相关农村金融理论和国内外相关高利率合理性的研究,论证了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