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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采用“母子公司”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东道国的子公司常常处于外国母公司基于全球一体化目标的“控制”之中,而依据东道国法律,子公司又往往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外表中的人格独立与受控于母公司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得跨国公司在推行全球整体战略过程中的行为虽然可能会侵害东道国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债权人甚至东道国国家的利益,却可以轻易地利用子公司的独立法律人格来规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何种机制来追究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债务的责任,才能做到既有利于保护东道国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债权人的利益,又不至于影响其吸引外资的总体政策,这成为了国际经济法学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对相关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基本关系;介绍了学界提出的解决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责任问题的若干理论以及世界各地典型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以中国为例,具体分析了一种对这一问题进行国内法规制的新思路,同时对相关问题的国际协调和合作也提出了自己的简单看法。全文共分五章,约三万九千字。第一章概述了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基本关系,界定了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概念,并通过对跨国公司的内部结构的分析,初步揭示了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债务责任的理论及现实基础。第二章介绍了跨国公司法律责任原则的若干理论(如有限责任原则、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多国企业整体责任原则、直接责任原则等),并对各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相关理论选择问题进行了总体上的分析。第三章探讨了世界各地典型立法及司法实践在跨国公司责任问题上的做法,并对之逐一进行了简单的评析。第四章以中国为例,论述了中国相关立法的实际状况及学界存在的几种主要学说,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一种对跨国公司法律责任问题进行国内法规制的新思路,并对相关问题的国内实体法和程序法设计提出了初步构想。第五章分成国际统一实体法制和冲突法两个方面,对跨国公司法律责任问题的国际合作与协调提出了简单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