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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趋尖锐”的基本国情,如何应对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同的经济模式下的耕地保护以及土地合理利用,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在不同的地理区域的优化调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研究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可以为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规划、区域优化配置以及维护生态稳定方面提供有力依据,有利于实现建设用地合理有序的增长,促进社会经济稳定的发展,了解二者相关性在区域之间的差异性对于实现不同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文章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影响因素以及相互之间的影响机理。在此基础上,以武汉城市圈为研究对象,采用灰色关联分析、简单相关分析以及主成分-典型相关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分析了城市圈1999-2012年间土地利用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的相关性。而后,基于对各地市土地资源禀赋聚类分析的结果,将城市圈进行分区,进一步分析不同区域间土地利用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的相关性所呈现的差异。得出研究结果如下:(1)土地利用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互为因果、相互影响。社会经济结构变动中出现的人口变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物品流通量、收入分配变化等从不同的层面对土地利用结构产生影响;土地利用结构从地类数量变化以及空间变化两个方面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2)就武汉城市圈而言,土地利用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各变量之间相关性显著。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比重提高将有利于发展第二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居民消费水平,调整收入分配均衡性,但不利于第一产业的发展。农用地比重与第一产业GDP比重、人口密度显著正相关,但农用地比重的增加不利于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交换结构以及技术结构的优化,而且将会拉大城乡收入比,不利于分配结构的完善。第三产业GDP比重的增加与耕地以及未利用土地比重正相关。(3)武汉城市圈所包含的9个城市按照土地资源禀赋进行聚类分析后划分为三类区域。第Ⅰ类区域包括武汉和鄂州两个市;第Ⅱ类区域包括黄冈、黄石和咸宁三个市;第Ⅲ类区域包括孝感、仙桃、潜江和天门四个市。土地利用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的相关性在区域间存在显著差异。建设用地比重与区域Ⅰ的社会经济结构相关性并不显著,但与区域Ⅱ和区域Ⅲ的各经济变量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农用地比重与社会经济结构的相关性在区域间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其与人口密度、人均粮食、三次产业GDP比重以及城乡收入比的相关性。未利用地比重虽然与一、二产业GDP比重以及城乡收入比的相关性在区域间存在差异,但其与绝大多数社会经济指标在三个区域都呈现显著正相关。本文在构建社会经济结构指标体系时,首次尝试从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交换结构、技术结构以及分配结构五个角度进行指标选择。分析两种结构的相关性时,尝试融合主成分分析与典型相关分析两种分析方法,提高了结果准确性。研究结果有力说明了土地利用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二者显著相关,并且当区域间资源禀赋不同时,这种相关性将表现出明显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