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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发挥国有农场运用先进技术和建设现代化农业的示范作用”,对垦区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出了纲领性和前瞻性的阐述。黑龙江垦区本质上是以工业生产方式从事农业生产的经济实体,是我国最早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探索者。多年来,随着黑龙江垦区开发建设的深入,以国有农垦企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和以地方分散经营为主的传统农业在生产力水平、管理体制、生产方式和组织化程度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致使垦区与地方农村在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科技贡献率、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差别很大。作为在国家战略和全省大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大型垦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以更好的基础和更充分的资源,为百姓带来更多的福祉,并带动周边区域和谐发展,是一个系统而重大的课题。现代化进程,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转换。现代化大农业包括了农业现代化,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城市与乡村的真正融合必须依赖一个客观的物质前提,即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工业文明的进步。城乡一体化必须借助于农业的高度发展,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以及农业在商品经济中的贡献率,必须使农业的现代化程度及发展速度逐渐与工业趋同。实现城乡一体化必须借助于工业对农业的引领、促进和支持作用,把工业领域的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尽快应用于农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实现需要工业与农业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与互补,科学地调整产业结构、均衡工业的地域性布局。论文通过对黑龙江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形势的分析,通过对黑龙江垦区与地方实施场县合作共建的优势分析,以及对开展场县合作共建的各项措施的意义和方式方法的分析,论证了场县合作共建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一条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道路。通过对目前黑龙江省场县合作共建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场县合作共建的建设对策。目的在于能够对全省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等各种发展要素的全面整合工作,对把垦区建成能够聚集产业要素、辐射带动全省农村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对逐步建立起农业现代化的新型管理体系,打破常规发展模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与繁荣,提出一些合理的、有建设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