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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通过体外过伸复位后应用胸腰椎牵引式支具及背伸式支具外固定以观察固定前后患者受压缩的椎体高度丢失率、疼痛症状,对这两种外固定支具的固定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牵引式支具及背伸式支具在治疗胸腰椎压缩性骨折的疗效差异及指导临床。 方法: 选取2016年1月-11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市中医院骨伤科胸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的50例患者。主要的诊断依据通过《实用骨科学》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所描述的对胸腰椎骨折诊断以及分类标准。确定合格受试者50名,采用随机数字表将合格受试者随机分为两组各25名:胸腰椎牵引式支具组、胸腰椎背伸式支具组。复位前采用双能X线骨密度仪测量患者椎体高度,应用疼痛视觉模拟评分法评价患者疼痛等级。采用我院彭力平教授研发的胸腰椎骨折复位床托进行骨折复位。复位后分别使用牵引式支具及背伸式支具治疗,并积极进行功能锻炼,于治疗后2周,4周,6周分别测量患者椎体高度,利用疼痛视觉模拟评分法对患者疼痛等级进行评估,并且比较牵引式支具组以及背伸式支具组患者治疗前后的临床症状及损伤椎体前缘高度丢失率。 结果: 牵引式支具组及背伸式支具组使用复位床托复位前疼痛评分数据为8.30±1.19及8.40±1.07。进行组间比较得出P>0.05,差别无统计学意义。使用复位床托复位后、2周、4周、6周后牵引式支具组数据分别为7.45±1.02、4.98±0.74、2.80±0.68、1.55±0.74。背伸式支具组复位床托复位后、2周、4周、6周:7.60±1.24、6.10±0.94、4,10±0.78、2.10±0.84,两组VAS评分行组间比较得出P>0.05,牵引式支具组评分明显优于背伸式支具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说明牵引式支具对治疗胸腰椎压缩性骨折在疼痛缓解方面,较背伸式支具更好。 尚未使用复位床托复位前,牵引式支具组的椎体高度丢失率为29.54±2.74,背伸式支具组为29.75±30.4,使用复位床托复位后,牵引式支具组的椎体高度丢失率为18.94±1.40,背伸式支具组为19.05±1.28,经统计学检验后得出P>0.05,无统计学意义,说明复位前和复位后,两组的椎体高度丢失率均无明显差异,两组数据具有可比性。治疗2周、4周、6周后,牵引式支具组的椎体高度丢失率分别为16.96±1.51、14.56±1.08、13.53±1.62,而背伸式支具组分别为18.33±1.55,15.91±1.21,15.21±1.44。两组在治疗后2周的椎体高度丢失率作比较,t=5.94>t=0.05,此时P<0.05,说明在2周后,使用牵引式支具即优于背伸式支具,对椎体高度的恢复作用较佳。4周、6周后两组的椎体高度丢失率均做比较,此时P<0.05,牵引式支具组明显优于背伸式支具组,结果有统计学意义。 经治疗后椎体前缘高度丢失率及疼痛临床症状方面均改善,牵引式支具治疗明显优于背伸式支具治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牵引式支具及背伸式支具对稳定性胸腰椎压缩性骨折都有治疗作用,但根据数据分析,牵引式支具在恢复受伤椎体的高度丢失率、缓解患者胸腰背部疼痛方面更佳。使用该支具治疗胸腰椎压缩性骨折,治疗成本更低,无手术创口,并且患者可以早期下地行功能锻炼,避免卧床产生的并发症的同时,又促进机体康复,缓解患者因突受创伤所产生的不良情绪,具有临床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