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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公司重组形式所适用税法规则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税收成本。在重组主体衡量成本效益过程中,税法规则潜移默化地引导了纳税主体对重组形式的选择,从而对资本运作效率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影响。当不以宏观调控为目的时,税法规则对公司重组的效果应取决于重组业务的经济实质,而不产生由税收带来的额外经济效益或损失。税法规则在影响公司重组形式选择上需保持中性,否则便可能造成避税机会,扭曲重组活动本应带来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公司重组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活动,其经济实质也有别于一般经营性行为,这便增加了税收因素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同时,不同的重组形式要求税法对诸多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考虑。有鉴于此,为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有必要对公司重组税法规则进行研究。由于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外大量公司以并购重组方式重新整合资源。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法性文件指导实践。国内税法学界对公司重组涉税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具体规定。对其适用条件及适用效果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然而对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功能,其税法原则基础以及其他税种在重组活动中的特殊性规定缺乏深入的分析。此外,亦鲜有学者根据重组形式分析对应税法规则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合理性。欧美发达国家在公司重组税制设计上同样侧重于所得税的处理。多数国家规定了复杂详细的公司重组税法规则,并以反避税为主要目的同时兼顾了税收中性原则。尽管意识到不同的重组形式税法规则的区别会导致税收差异化,但对此问题仍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讨论。本文选择以公司重组形式的经济实质以及其对应的税法规则为研究对象,根据案例背景情况和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五种重组方案进行税法实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税收中性原则及其在公司重组税法规则中的适用。从而为我国公司重组税法规则在保持税收中性原则方面提供建议。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一则公司重组案例为切入点,首先区分了公司重组的不同交易形式及其在税法领域的特点与区别。其次,根据案例情况设计了资产购买、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等重组方案。第二部分,根据案例背景和重组方案,具体分析每种情况下的税法实务操作。包括应缴纳税种确定,应纳税额计算。进而比较各种重组方案的总体税负,分析税负差异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提出税收中性原则在公司重组税法规则中的适用。首先介绍了资本市场税收中性原则的理论背景,讨论该原则在现代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其次,分别探讨了税收中性原则在所得税与流转税规则中的具体适用。第四部分,对我国公司现行重组税法规则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公司重组税法的发展现状,现行有效的税法规则框架;其次提出企业所得税规则在保持税收中性原则方面的成果与缺陷;同时,指出流转税在公司重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主要运用了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通过税法实务分析,对数据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实际问题;第二,借助税收中性化理论探讨公司重组税法规则。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其一,为了便于计算和比较分析,所使用的财务数据可能与经济实际存在误差;其二,鉴于专业硕士论文的特点,文章并未对税收中性理论展开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