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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是最基层的公共行政组织,承担着行政、司法双重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它是和公众最直接接触的、直接体现政府效能的基层公共组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对派出所日常工作的评价。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工作的手段与方法更是进行着一场革命性的变革,而信息化建设和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引入,则正是这场变革的推动力之一。2008年以来,公安机关的“三项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民关系建设,则是对这场变革的最佳注解。 作为基层公共组织,派出所—方面承担着大量基础公共信息采集的职能,另一方面出于辖区治安管理和执法办案的需要,不仅需要公安内部的、更需要其它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公共信息资源。因此,就必须由市局牵头建设一个供派出所使用的、能够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的、信息流与业务流相一致的信息化工作平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政务的手段也会更加丰富(如微博、网上警务室),而公众及政府、企业对公共信息资源及其管理的进一步认识,特别是NGO/NPO的不断发展,将会使派出所逐步从公共信息的采集者转变为应用者、服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