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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并轨”制以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引发的各种问题日趋严重——不仅严重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业,损害其健康发展,而且引发越来越多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妥善解决,必将不利于学校的统一教育和管理,并且危及社会的稳定,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当正确认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价值功能,尤其是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的形势使这一体系的内涵得以进一步扩充。构建和运行一套科学有效的资助体系,不仅可以顺利解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诸多经济问题、保证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而且能够保持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培养和输送更多的符合时代要求、拥护党和社会主义、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奋斗精神的高级人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已初步建立起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勤、补、减(或免)”的资助体系;进一步优化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助学金等多元联动资助体系,对如何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对学生资助服务上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