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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调查呼和浩特市城区全部水厂出厂水的放射性活度水平,估算由饮水摄入放射性核素所致居民内照射年均有效剂量。(2)确定呼和浩特市城区表面土壤中天然及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测量环境辐射水平,评估对居民产生的健康风险。方法采用现况调查和实验室相结合的方法。(1)在呼和浩特市城区的全部9个水厂采集水样,用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仪测量总α和总β的放射性活度;用高纯锗γ谱仪测量226Ra、40K的活度浓度;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分析U含量;用快速测量水氡方法检测水氡浓度。(2)采用高纯锗γ谱仪对呼和浩特市城区48个表面土壤样品进行放射性核素的测定;用环境γ剂量率仪测量环境辐射水平;与世界和我国土壤中放射性平均水平进行比较,通过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和相关文献推荐的方法估算居民受照剂量,评估终身致癌风险。结果(1)呼和浩特市城区出厂水中总α活度浓度的范围是0.0160.491 Bq/L,总β活度浓度范围的是0.0460.519 Bq/L;226Ra、40K的活度浓度范围分别是0.0020.027 Bq/L和0.0100.210 Bq/L;U含量范围是2.24.7 ug/L;水氡含量范围是0.136.20 Bq/L;居民通过饮水摄入总α放射性所导致的内照射年均有效剂量的范围为0.0340.063 mSv/年。(2)呼和浩特市表面土壤样品中238U、232Th、226Ra、40K和137Cs活度浓度平均值分别为29.29±12.95、39.33±4.34、29.77±3.21、650.49±62.21、1.62±1.53 Bq/kg;测量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86.32±11.92 nSv/h,该地区居民受到室内外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所致的年有效剂量为672.11μSv/a;终身致癌风险为2.52×10-3。结论(1)呼和浩特市城区出厂水的总α和总β的活度浓度低于国家标准指导值;226Ra、40K的活度浓度低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值;U的含量低于WHO规定的限值;居民饮水所致内照射年均有效剂量在安全水平之下。(2)呼和浩特市表面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活度浓度和环境辐射处于正常均值范围内,对居民造成的健康风险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