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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国家体育治理的重要途径。群众体育服务是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内容,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开展是实现群众体育服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数量高速增长,举办成效亟待研究。为深入了解我国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开展现状及成效,本研究以江浙沪三省市为例,通过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法)、逻辑分析法与数理统计法对江浙沪地区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服务现状及成效深入调查,分析现阶段我国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提出发展建议。其研究结论如下:(1)专家学者对公共体育服务、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界定具有一致性,在现有理论基础上,结合本研究内容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成效概念进一步界定,认为群众性体育赛事是由赛事承接主体组织管理,社会全体成员自愿参加的,以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促进群众强身健体、身心愉悦为主要目标,以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他满足赛事要求的场地作为载体,在一定的传统习俗、竞技规则等因素的制约下开展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成效根据本研究需要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三个指标。(2)通过对我国江浙沪地区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调研显示:在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参与主体方面,服务群众覆盖范围广,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在信息公开方面,购买主体信息公开程度高,具有专业信息发布平台,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参与群众的信息途径具有一致性。在购买内容方面,江浙沪地区购买项目多,范围广,赛事级别以市级体育赛事为主;在购买方式上,通常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购买;在资金使用方面,资金通常由承接主体垫资,购买主体进行赛事资金评估,实际支出与预算基本吻合。评价监督方面,由政府、群众及第三方对赛事活动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与综合效能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直接作用于承接主体,赛事监督由政府、群众与第三方共同参与。(3)本研究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方面对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进行成效分析。经济效益方面,江浙沪地区简化办事流程,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注入,减少政府开支,节约投入资金。同时,该地区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参与人数逐年稳步增长,经济效益呈上升趋势。社会效益方面,促进全民健身发展、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与体育产业发展等。满意度方面,参与群众对赛事活动及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满意度较高,承接主体满意度高于购买主体满意度。(4)目前我国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存在的问题: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财政预算不足;政府在群体赛事服务中定位不清晰;承接主体能力参差不齐,没有形成良性竞争;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5)对我国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发展建议:完善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赛事资金投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承接主体市场准入标准;提升群众在群众性体育赛事中的评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