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正处于深刻的危机中,相对主义成为主流,因而并没有绝对的合理的、公认的道德权威,这也就是当代的道德理论纷争无法得到合理解决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为道德实践寻找客观的、普遍的法则,确立起道德的权威已经可以说是当代道德理论的必然出路了。幸福,作为一切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所毕生追求的目标,在这场危机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康德的幸福论研究为当代的道德危机寻找一种可能性。第一部分中,笔者将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纵观西方哲学史上的幸福论思想,将其分为幸福目的论、德性目的论和至善目的论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从而研究康德以至善为人的终极目的的幸福论对它们的批判与继承。文章的第二部分的主要任务是理清幸福概念在康德哲学中的发展脉络。首先是幸福概念提出的基础,也就是康德的二元论立场对人的两重性的确立。其次,从否定的意义上探讨幸福概念,即在幸福与道德法则的关系中,幸福只能作为一种准则被排除在纯粹形式的道德法则之外。在此基础上引出了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从积极肯定的意义上说明了幸福对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必要性,及其在至善中的地位。最后,通过研究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探讨了幸福的实现条件。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而本文的第三部分就是对这样一些问题的回答:一是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我们为何有义务强制自己服从道德法则?也就是我们的道德动机在哪里?二是既然每个人都能先天地直接意识到道德法则,那么为什么却会产生道德与不道德的巨大差异?人性从根本上说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后天教育在康德这里有无其必要性?三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明确指出只有在上帝之国我们人类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幸福——永福,那么是不是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就不可能有幸福呢?如果有,它又应该如何获得呢?最后,在本文的第四章,笔者将通过分析康德幸福论的内部困境,并尝试为这些困境提供解决的可能性,从而为当代道德危机的解决寻找一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