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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或免受损失,在面临危险情况下挺身而出,实施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但是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者却面临“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困境。这与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束缚有关,但更致命的是通过权益侵害人赔偿、受益人补偿或者国家奖励弥补见义勇为者损失的制度设计缺陷。见义勇为是公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当见义勇为者因公共利益而做出特别牺牲后,作为行为的受益者——国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