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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祸及全球,它给世界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危机,还有人们对于曾经被奉为圣典的美国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质疑,高管薪酬的激励性、公平性更是成为人们普遍质疑的焦点。这种情况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同样如此。国有企业是我国国营经济的命脉所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经济制度的公有化性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设计一套既能充分激励、有效解决代理问题,又能体现公平正义、防止贫富差距过大以及垄断利益私有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就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激励理论、行为科学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及新制度经济学为研究基础,通过研究国有企业薪酬依据、形式、标准及制度构建等方面的问题,尝试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代理问题,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通过研究委托-代理、激励理论、公平理论等西方各学派理论,探求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改革路径。运用SPSS软件、结构方程模型等手段对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进行分析。调研国有企业高管在职消费情况,分析在职消费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 在研究中运用计量经济分析工具,采用从具体到一般,从个体到综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定量分析中应用实地和问卷相结合调查法、统计指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平衡计分卡法、偏最小二乘法( PLS)等多种方法,并利用结构方程模型(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简称SEM)对业绩考核指标系统的各个指标(变量)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加以界定。同时,在定性研究中采用比较及制度分析方法,通过比较国内外国有企业不同薪酬制度模式,寻求一种成本收益比最小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模式。从而实现国有企业薪酬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丰富委托代理理论和完善公司治理理论。 通过研究,证明了高管—员工薪酬比值与净资产收益率呈负相关,说明上市公司应合理安排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收入,保证两者之间的差距在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并能起到合适的激励效应。证明高管在职消费水平与净资产收益率呈负相关。说明过度的在职消费降低了企业的价值,国有企业应该严格控制高管人员的在职消费,避免企业资产的流失。证明高管持股比例和净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说明对高管进行适当的股权激励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绩效,充分地证明了这种激励措施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的有效性。最终的研究表明,要想从公平正义视角来不断完善我国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制度,就必须在设计薪酬制度时注意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合理控制薪酬差距;二是要强制实行薪酬披露,加强对国企高管在职消费的公开力度;三是深入推行国企高管股权激励制度;四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薪酬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