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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和跨境走私犯罪行为对全球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是世界各国共同的敌对势力。为此,世界海关组织在2005年六月份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在框架规则基础上提出海关的企业管理实施“AEO制度”,该项制度目的是为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伙伴关系,从而实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的目标,而“AEO认证体系”是海关为认定企业信用等级而制定的评价体系。中国海关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发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为海关AEO认证体系的评价标准。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去掉“暂行”二字;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单项标准),旧版标准同时废止,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全面展开海关AEO制度信用管理新时代。文中重点讨论海关AEO认证体系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即能否真实有效的全面评价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给贸易安全带来的风险,从而将企业评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主要思路为:首先回顾梳理AEO认证工作实施以来,海关关员在认证作业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企业在接受海关审核评定中反馈的热点问题;其次,将内部控制评价理论和海关实际认证工作相结合,分析海关AEO认证体系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存在局限性的原因;最后,本文尝试通过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方面优化海关AEO认证体系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并结合认证案例,对比优化前后对企业管理及认证工作产生的影响来印证本文论点,从而提升通过海关AEO认证的企业贸易安全的可靠性,为海关AEO制度的发展作出积极探索。最终期望通过对海关AEO认证体系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研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使之更加便于操作执行,更好的被商界合作伙伴接受认同。一方面完善海关AE0制度的信用管理,提升AEO认证作业的质量,打造中国海关AEO企业金字招牌;另一方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