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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电力市场化运营以来,电能作为交易的对象,其价格的易变性给市场参与者带来了利益损失的风险,同时也加剧了电力市场的金融风险。因此,利用金融衍生品来规避电力市场的电价风险已日渐重要。
本文从电力市场的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出发,运用金融学和数学等原理和方法,围绕金融衍生工具在电力市场不同发展阶段规避风险的手段不同,展开了全面的研究,试图说明在特定阶段存在着特定的电力衍生品。论文首先介绍了电力商品交易对象,并区分了远期合约交易与期货合约交易的相似之处和本质区别。针对不同电力市场阶段的特点、发展状况和外部环境条件,重点研究了在电力市场各个发展阶段如何进行风险规避。在电力市场初级竞争阶段由于只是在发电领域引入了部分竞争,使得竞争有限,而通过电力互换交易,交易双方通过不同性质电能使用权利的互换,满足了各自不同的需求,同时也在各自预期的电价波动情况下防范了电价波动。在电力批发阶段,由于允许配电公司直接从发电公司买电,因此配电公司获得了买电的选择权。电力远期合约是以电力为标的资产的远期合约。在该阶段引入电力远期合约交易,使得电力可以被“虚拟”地储存,为电力市场的各方参与者提供选择机会以满足在价格和风险方面的特定要求。在电力市场零售竞争阶段,在配电网开放经营的同时,开放发电、批发和零售市场,从而赋予所有市场主体交易选择权。在该阶段引入一种新型电力期货交易,通过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灵活的电力交易环境,最终促进电力系统内部的竞争,实现提高电力系统生产效率的目的。
本文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竞争特点,探索性地引入了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不同发展阶段的电力市场风险,尤其是在电力市场初级竞争阶段提出了电力互换交易模式,并设计了电力互换合约的主要内容和报价方式。此外,基于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特点以及远期、期货交易的一些不足,论文试图引入奇异期权的思想,来避免电力价格无限制的上涨与下跌,防止过多投机行为的出现,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由于时间、精力和学识有限,未能做深入的分析。同时考虑到由于市场机制、国家监管、信息共享等制度的不完善,运用金融衍生品虽能较好地规避电力价格波动风险,但是电力金融衍生品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机制对电力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