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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治理的理论在我国受到了各界的广泛重视,而健全董事对公司的责任制度也已成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对董事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都进行了完善,这对于强化董事的责任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关于董事对公司责任制度方面还是存在缺陷和疏漏,因此,我们有必要就董事对公司责任的判定、赔偿及救济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探求我国公司立法的进一步完善,这也正是本文研究董事对公司责任制度的目的所在。
全文共分为四章,分别对基本理论、责任的界定、赔偿制度、董事责任保险、诉讼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一章,董事对公司责任的基本理论。该章对董事的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并针对董事对公司责任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为下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
第二章,董事对公司责任的判断原则。该章通过借鉴美国对经营判断原则的规定及理论依据,分析了我国引入经营判断原则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引入经营判断原则所要面对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三章,董事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章分别对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赔偿责任及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的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在违反注意义务的赔偿责任方面,分析了我国注意义务的现状并探讨了注意义务的确定原则等问题;在违反忠实义务的赔偿责任方面,对董事违反自我交易规制义务的赔偿责任、篡夺公司机会的赔偿责任、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赔偿责任分别进行了探讨,并讨论了董事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规定及完善意见。最后也对董事责任保险进行了分析,为董事责任保险的发展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以求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第四章,董事对公司责任追究的诉讼途径。该章介绍了公司直接追究董事责任及股东代表诉讼制度,重点是对股东代表诉讼的探讨,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并针对该制度存在的缺陷给予完善。
董事对公司责任制度的研究,对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以期待我国董事责任制度的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