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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诗学对文学文本意义的切入建基于以乔纳森·卡勒和尤里·洛特曼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诗学建构者,他们远离法国结构主义者但却深受其影响,将焦点重新移至结构思维中结构间的相互转译转化上,从而为结构主义引入文学文本的意义分析正名。在文学文本中引入结构思维和结构主义是将其看作文学文本意义显现的条件而非方法论层面上的科学程式探讨。结构主义对文学文本的探讨只能是对其本身意义确立条件的生发理路阐释而不能认为由此便可以得出确切的意义内涵。对于人的文学活动而言,意义总是预先存在自然而然的,结构主义诗学意欲探求的便是这优先存在的意义是怎样在文学活动各要素间生成和被感知的。由此形成结构主义诗学从结构间夸层级转化的层面论述确立意义的生成获知条件。一方面是思想—内容的结构转化,包括自然语言到艺术语言以及文本内外的相互转化中生成的文学文本,结构间的相互转译与思想—内容密不可分,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脱离具体的结构包括文本内外的结构来谈论文本的思想—内容。这样也就避免了文学文本“表现说”和“表达说”的各自不足。另一方面,读者阅读过程中的意义感知是读者自身的“结构能力”,也就是长期的阅读程式和归化形成的惯例结构保证了意义在此的回流。结构主义诗学强调“结构”思维的转译互生过程,然而在结构之维中,不论是思想-内容的结构转化还是作为读者感知意义的“结构能力”,语言都渗透并参与到了每一个转化之中,因此必须关注语言这一重心。另一方面,如果说由于“意义”问题本身的庞杂和复杂性,结构主义诗学选择了从显现机制的层面上来阐释文本意义的生成。那么,对于意义的本源性问题则是无可回避和结构主义诗学所要进一步说明的。这就涉及语言和结构间的相互关系,事实上对于语言问题的关注始终隐含在结构主义和结构思维之中。意义的本源性对于人的各种创造活动而言典型地存在于人类独有的语言符号或者语言行为之中。语言对于人的世界观、精神甚至无意识和主体都有着直接的塑造作用。这一直接的塑造作用从宏观层面上而言形成了不同民族地域的文化,从微观层面上看则形成了个人不同的内在心理结构。同时“语言”作为世界与人之间的中介事实,其产生之时就带有修辞特性。由此,在自然语言进入到作为第二模式层级的文学文本而转化为文学语言之时,其修辞意味就更为浓厚从而产生的修辞性阅读使得意义呈现了活跃灵动的多元化。至此,论文前三部分从对结构思维的阐述,结构主义诗学的建立及其潜在的结构语言问题的探讨,试图呈现文学文本的意义在“结构”维度中的看待视角和理论拓展的可能性。作为论文结束的第四部分则基于文学文本意义对“结构”和结构中的语言问题两者间的关系做以总结论述。“结构”的整体优先性原则,使得我们在看待文学文本的各组成要素之时都能够平等地关注其独立性和独特性,同时结构间的相互转译使得不论作者还是读者都能在将内外所感转化为文学文本,以及遭逢文学文本产生内在心理结构上的共鸣之时,瞬间觉察到那种先在的意义。这是意义显现确立的条件所在,同时也是文本意义中结构的“牢笼”性所在。然而结构要素中的语言终归要打破这一“牢笼”和看似稳定的意义阐释,尤其对于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文本而言,语言的全语体性和时而游离日常意识形态的反叛性使得人们获知的意义终究在反复锤炼的语言中更新和升华。由此,在结构之维中展开的文学文本意义问题便是如何显现,本源出处,以及文本内外间的意义更替升华的问题。而结构的维度下的意义探寻启示我们从“转化”而非精确的角度来看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