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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证券化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支持的规范的基础设施证券化。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高速公路行业发展迅猛,为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我国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开始寻求非传统模式进行融资的方式来建设。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传统的模式显然会限制国家高速公路的进一步建设发展。所以激活大批存量资产用以填补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缺口,进而对新型融资模式的思索与探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资产证券化最初在欧美等国家萌芽,并且成长于上个世纪后期,现在已是被各个国家社会普遍利用的新式融资模式。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以一种新鲜血液的方式为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融资注入了更加鲜活的活力与动力。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作为具有独特融资技巧的融资模式,自美国70年代兴起以来,发展非常迅速,现已被世界大范围国家采用。对我国而言将资产证券化利用到我国高速公路融资上,有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收益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本流动性、带动民间资本等优势。但是由于我国高速公路融资利用资产证券化仍属于较新的事物,存在着会计制度、税收制度、信用评级制度,SPV选择、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我国应当在实际操作中建立健全与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做好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增级、选择信誉度高且实力强的金融机构担任SPV、选择合适的资产标的并要根据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进行债券产品设计等,以此逐渐完善我国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本文还提出了我国高速公路采用资产证券化所适宜的模式,以及结合山东高速青岛胶州湾大桥,简单的描述了山东高速青岛胶州湾大桥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中SPV的建立和具体的操作程序,进而提出山东省高速公路在融资的过程中需要在融资模式上有所转变,建立和健全多元化的融资机制及体制,以求达到能更好的解决高速公路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