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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的税收活动在更加广泛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合作。这其中所涉及的税收优惠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各个国家的税收利益问题,同时还会影响区域税收协调与合作。因此,我国“走出去”企业会面临各种税收争议。而如何有效规避税收冲突,完善“一带一路”对内与对外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本文“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主要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又分别进行四个部分的论证。第一部分是对“一带一路”与税收优惠理论探析,阐述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情况及我国税收优惠的类别、方式,概述对外与对内投资和税收优惠的关系。深入探明“一带一路”主投资国家的基本税种、税率及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方式,主动剖析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弊端和不足,从而提高“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投资资金利用效率与质量、规避涉税风险。第二部分是我国与“一带一路”税收优惠法律概况,分别阐述我国和“一带一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三税种优惠规定和直接优惠、间接优惠两种方式的内容。第三部分指出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的短板,从立法、执法、优惠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文章深入分析对外与对内投资中的税收优惠体系状况,以及存在的立法及授权体系混乱、直接优惠适用比重偏大、税收优惠服务跟不上等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主要包含健全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规范税收执法、加强优惠手段作用等,并借助完善税收优惠立法审查、转变优惠方式、提升关联配套服务等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为“一带一路”对外与对内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方面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