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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迅速进入高风险社会的社会阶段,多元社会格局日益显现,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在协调各种类型的矛盾中的作用在日益增强,已成为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而学界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把地方政府与群体性事件二者相互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在国内尚未深入展开,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本文结合我国社会转型期的结构特点,从政治社会学、地方政府学的角度,着眼于地方政府的治理转型,对当前的社会发展正出现一系列的阶段性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出当前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机理及出现的一些新特点。文章对地方政府现行的社会管理机制与解决群体性事件机制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治理转型的路径进行了大胆的探讨,试图勾勒出地方政府从统治型向治理型转变的新方向一一善治,最后呼唤地方政府通过机制创新寻求解决群体性事件之道,通过治理转型增强政府执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