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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上,为了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性产业,是社会稳定、国家自立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由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与我国历史上对农业的欠债问题,致使农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阻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问题。山西省亦是如此,山西大部分县市的经济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由于自然、历史、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山西省的“三农”问题相当突出,需要政府予以大力支持。因此本文结合山西具体省情和山西财政支农的现状,从山西财政应该如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角度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首先本文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三个方面说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其次,通过调查分析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以及财政支农的基本情况,从中发现山西省财政支持农村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如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不足、支农结构不合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致使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再次,对国内外财政支持农村建设的先进经验作了分析对比,从中吸取值得山西省借鉴的经验,即不断增加农业投入、科学确定支农重点、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统筹规划支农工作;最后,在以上分析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有效的、适合山西省实际省情的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即构建山西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框架。一是提出山西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创新财政支农机制。二是解决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与筹措问题,包括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三是科学确定支农重点,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本文主要运用理论阐述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针对山西省的实际省情,力图找到一条搞好山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佳途径。由于考虑到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因此本文在选题和写作过程中突出了财政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而且文章中提出的山西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实践性很强,对搞好山西省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