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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是前我国农村阶层变动视角下的村民自治问题。村民自治在我国实施三十多年来,为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取得了乡村治理方面的许多成效,积累了许多乡村治理方面的经验。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资源不断地分化、流动和重组,其集中的表现就是农民阶级不断地分化成为了多个社会阶层。这些社会阶层还与外来社会力量一起,共同推进农村社会阶层的不断变动。农村阶层的变动,给在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村民自治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带来了革新村民自治以重塑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机遇。本文首先在梳理和总结我国村民自治发展脉络和特征的基础上,从当前我国农村阶层变动的视角出发,运用阶层分析方法,着重分析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当前农村阶层变动的特征和变动趋势;当前我国农村阶层变动在发展动力,经济文化基础,领导力量和主体力量等方面对村民自治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阶层变动下的村民自治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历史任务。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要坚持服务乡村发展、党的领导、民主共治、依法治村、因村而治的原则。并提出要采取增强村民自治的发展动力,树立村民自治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强和改进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夯实村民自治的物质文化基础,改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措施,以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阶层变动下的村民自治所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从而促进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达到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社会“善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