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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一种历史的视角出发追寻康德形成“善的意志”的概念的思想脉络。“善的意志”这一概念是康德哲学的特色之一,是在对道德问题的长期思考过程中形成的。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是沃尔夫理性主义传统和英国情感主义伦理学两股思潮的影响下逐渐发展起来,其关于道德的核心——善的问题的考虑贯穿于他的整个成长、求学生涯,在这一问题上卢梭的学说更是对康德有着莫大的启发。在康德确立起道德哲学的理性主义立场后,他经由理性去寻求人的“应然”的法则和道德的善的根据,由此产生了关于善的意志的学说的萌芽。康德对“善的意志”概念的论述主要集中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是作为其理论推演的前提概念和基础性概念。以往的研究虽然都注意到这个概念作为首要概念的重要性,却忽略了康德这样一种精心设计的用意和目的,通过对概念本身在康德哲学中被明确提出的原因、方式和必然性,这一概念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整部著作的基本思想的萌芽,奠定了康德道德哲学的基本立场——用先验逻辑的方法建构科学的道德形而上学,更甚者,其意义远远超出了该书所涉及的范围,它亦是理性所追求的最高目的,为我们揭示出了一个至善的道德理想。从概念本身我们就能看到“善”和“意志”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关联。通过善的意志,善与道德法则之间建立起连接。善的意志是关于意愿而善的,它是自在的、绝对的、无条件的善,同时也是最高的善。通过对善的意志之善的分析,我们得知善的意志是一切善的东西之为善的前提,是一切道德评判的标准,也是理性所必然趋向的目的。因此,善的意志能够成为道德的前提和基础,且只有从善的意志出发我们才能确立纯粹的道德领域的边界,为道德的核心的善寻找其真正根源,并为人的道德行为的实践必然性提供了目的支撑和保障。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论证思路来看,虽然康德认为自己借助分析的方法成功地发现了道德法则,但是在证明道德法则的现实性或实在性时,其演绎最终却是失败的,道德法则和自由陷入了一种隐蔽的循环,虽然随后康德采用“双重立场”的学说,试图通过在知性世界和感性世界进行统一以之对道德法则和现实世界进行联结,但是道德法则与现实的生活之间还是存在着断裂。然而事实上,这个失败的演绎中还包含了另一个类似的断裂,即就善的意志作为一种被先天规定了的纯粹意志而言,善的意志与现实的善的行为之间亦存在着断裂。